关于Sass变量名用中划线还是下划线分隔问题
开门见山
这个问题说白了就是你爱用啥用啥,都通用的
sass
的变量名可以与css
中的属性名和选择器名称相同,包括中划线和下划线。这完全取决于个人的喜好,有些人喜欢使用中划线来分隔变量中的多个词(如$highlight-color
),而有些人喜欢使用下划线(如$highlight_color
)。使用中划线的方式更为普遍,这也是compass
和本文都用的方式。
不过,sass
并不想强迫任何人一定使用中划线或下划线,所以这两种用法相互兼容。用中划线声明的变量可以使用下划线的方式引用,反之亦然。这意味着即使compass
选择用中划线的命名方式,这并不影响你在使用compass
的样式中用下划线的命名方式进行引用:
$link-color: blue;
a {
color: $link_color;
}
//编译后
a {
color: blue;
}
在上例中,$link-color
和$link_color
其实指向的是同一个变量。实际上,在sass
的大多数地方,中划线命名的内容和下划线命名的内容是互通的,除了变量,也包括对混合器和Sass函数的命名。但是在sass
中纯css
部分不互通,比如类名、ID或属性名。
尽管变量自身提供了很多有用的地方,但是sass
基于变量提供的更为强大的工具才是我们关注的焦点。只有当变量与sass
的其他特性一起使用时,才能发挥其全部的潜能。接下来,我们将探讨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特性,即规则嵌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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